中经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 咨询详情

上置资产管理(上海)因违规开展居间业务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6年03月13日 21:36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5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对上置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9GP4A,以下简称"上置资产管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经查,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规从事居间介绍业务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相关规定。

违规事实:开展与私募基金管理冲突业务

公告显示,上置资产管理的主要违规事实为"从事居间介绍等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根据监管认定,该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要求,同时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活动,其中第九项特别禁止"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并明确救济途径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告同时明确了公司的权利救济途径: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此次监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合规性的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聚焦主业开展业务,避免从事与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